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全市2015年1-11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16-01-06 15:06:03   浏览量:

一、全市事故基本情况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75(含铁路3起3人),死亡63人,伤99人,直接经济损失353 7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5 06%;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1 27%;受伤人数减少5人

 一、全市事故基本情况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75(含铁路3起3人),死亡63人,伤99人,直接经济损失353.7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5.06%;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1.27%;受伤人数减少5人,下降4.81%;经济损失减少412.36万元,下降53.83%。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5起,下降71.43%、死亡人数减少21人,下降75%。死亡人数占全年严控制指标的78.75%。

二、各行业严控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在严控指标以内,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严控指标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松桃县发生1起非煤矿山事故;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各发生1起建筑事故事故。

三、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一)抓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第四季度雨雪凝冻极端气候增多,各生产建设单位容易发生赶工期、赶进度“三违”生产的特点,主管部门要突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确保重点时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行业的监管力度,扭转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力等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堵塞漏洞,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测、监控及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超前安排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能够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