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申请应提交资料

2016-01-06 16:31:00   浏览量: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材料如下:一、申请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贵州省安全生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申请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材料如下:

一、申请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

2、设置安全培训机构文件(原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法定资质机构提供的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的文件(原件);

5、安全培训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复印件);

6、提交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或聘请)教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5名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经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对聘用教师需提交聘用协议书(复印件);专职或者兼职(或聘请)教师需提交《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每人填写1份。

7、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教室面积达100M2以上)或者租用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设施、场地等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8、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

2、设置安全培训机构文件(原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法定资质机构提供的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的文件(原件);

5、安全培训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复印件);

6、提交5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或聘请)教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3名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经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对聘用教师需提交聘用协议书(复印件);教师需填写《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每人1份。

7、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教室面积达60M2以上)或者租用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设施、场地等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8、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上申请书及提交资料一律采用“A4”幅面纸张装订成套(一套),交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许可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资料进行审查。

对达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行政许可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下达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承办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

对达不到依法受理的条件,因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行政许可办公室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待申请人递交的补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予以正式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承办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

承办部门将在3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行政许可办公室,由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

申请人提交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作出书面决定通知书,对不符合资格的向申请单位并书面说明其理由。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