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矿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29 09:51:06   浏览量:

             铜安监函〔2016〕5号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矿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我市非煤地下矿山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开采,有效提升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经我局的全力争取,省安全监管局拟用部分2016年安全技改项目资金支持我市非煤地下矿山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矿山建设。现就做好我市非煤地下矿山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矿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山申报条件

申报矿山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法生产非煤地下矿山或安全设施设计经批复同意的在建矿山。

2.矿山规模达到黔府办发〔2012〕65号文件规定的最低准入规模。

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的规定,非煤地下矿山申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示范矿山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采矿机械化、自动化。

1.大型矿山数字化采矿系统。在大型矿山采用井下信息采集与高带宽无线通信、精确定位与智能导航、空区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智能爆破、智能调度与控制等技术,应用自动化的采掘凿岩台车、装药车、铲运机、地下运矿卡车、多功能辅助台车等装备与充填自动化系统,实现凿岩、装药、出矿、运搬、充填等生产工艺的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2.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在中小型矿山采用低矮式凿岩台车、装药器、撬毛台车、小型铲运机、液压支柱、小型多功能服务车、小型移动式充填设备,代替手持凿岩、人工装药、人工撬毛、人工出矿、人工倒运废石充填,实现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二)掘支机械化。

1.大中型矿山掘支机械化。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激光指向与精确定位、井巷三维激光扫描测量、井筒反向施工、喷锚网联合支护等技术,应用掘进台车、天井钻机、装药车、扒渣机、锚索锚杆台车、喷射混凝土台车等装备,实现凿岩、装药、出渣、支护等掘支工艺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40%以上。

2.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在小型矿山应用小型单臂掘进凿岩台车、扒渣机、液压支柱、喷浆机,代替手持凿岩设备、人工出渣、人工支护,实现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30%以上。

(三)运输系统无人化、机械化。

1.大中型矿山无人有轨运输系统。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电机车远程遥控、有轨运输智能化调度与控制、视频无线传输、信集闭监控等技术,应用具有远程遥控或全自动无人驾驶功能的有轨运输电机车,结合自动放矿、溜井料位监测、自动化称重计量等配套手段,代替人工驾驶机车、人工放矿等工艺技术与装备,实现井下有轨运输系统无人操作,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2.小型矿山机械化运输系统。针对小型矿山,通过采用小型铲运机、无轨或有轨车辆实现机械化运输系统,代替人工运输,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四)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系统。

采用智能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应用集智能电网管理、排水智能监控、变频伺服按需通风控制、提升系统管控、矿井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的无人值守,减少作业人员60%以上。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矿山应以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项目申报,首先应填报《2016年省安全技改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汇总并签署后审核意见后,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培训与法规科技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0856-5207190

2.市安全监管局对各区、县汇总上报的《2016年省安全技改项目申请表》汇总审核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

3.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核符合要求的,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及时编制好(一式三份,A4纸纵向左侧胶印成册)和项目汇报材料(10份),随时听后通知报省安全监管局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目的与意义、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承担单位情况、进度计划、资金构成情况等。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安全监管局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7日内向省安全监管局提交经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文档)1份。

四、项目资金补助额度

项目补助金额按项目总投资的50%考虑,控制在100万元左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项目省报作为加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投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要明确专人做好企业项目申报的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矿山及时申报。

(二)强化日常监督。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获批的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认真督促项目单位强化项目实施、资金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得以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2016年省安全技改项目申报表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