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各区县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6-07-11 17:32:17   浏览量:

各区、县、自治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关于印发《铜仁市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铜安监发〔2016〕23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铜安监发〔2016〕32号)要求,2016年5月至6月,由市安全监管局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组对各区县上半年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抽查了部分用人单位。现将督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督查组先后对石阡、思南、德江、沿河、松桃、玉屏县、大龙开发区、碧江区、万山区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及石阡县明荣砂石场、石阡县正冲砂石场、石阡县大桥加油站、石阡县良友建材有限公司、德江资兆建材有限公司、沿河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松桃金瑞锰业有限公司、大龙华电等23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深入作业场所、现场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各地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开展、用人单位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检测评价、职业健康体检及档案建立、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及相关企业均已按2016年的工作要点和目标完成了职业健康监管任务。但离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工作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方面

1.个别区县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视不够,重“红伤”轻“白伤”,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不明确,导致上传下达不畅,信息统计报送不及时;

2.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技能较弱,监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3.部分区县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力度不大,执法不严的现象。

  (二)用人单位方面

  1.部分用人单位未及时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或变更后未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2.有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3.档案管理不规范,特别是监护档案有缺漏,无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内容记录;

4.“三岗”体检不完善,劳动者职业病体检不连续,未按要求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职业病体检;

5.少数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未按要求安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或安装不到位,作业场所“带病”投入生产现象严重;

    6. 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三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7. 部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8.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差,缺乏防护知识和能力,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清,作业时不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9.有的用人单位公示公告栏内容不全、不规范,无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0.一些用人单位未按照要求在接害岗位张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及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警示标识。

   (三)职业病体检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方面

1.职业病体检机构未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和填写职业病体检表册,甚至有职业病体检项目缺项现象,不能及时有效的为企业提供职业病防治建议,也不能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的科学依据;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的报告质量不高,随意增减危害因素项目,缺乏真实性,技术报告不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指导意见,也不能为监管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健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畅通,充实和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提高其防护技能。

(三)以国家总局来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契机,以金属冶炼、金属非金属矿山、建材、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促进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