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安监局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17-05-23 18:26:49   浏览量:

当前,全市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安全。 一是推动企业防汛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迅速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工作

 
       当前,全市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安全。
     一是推动企业防汛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迅速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工作机构,实行领导在岗带班,落实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紧急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停产撤人,严防暴雨和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要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完善汛期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设备和物资,明确兼职和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对存在一级负荷的地下矿山,要求落实“双回路”供电或配备满足条件的备用电源,采用竖井开拓的地下矿山,梯子间必须安全可靠并保持畅通,对库区下游存在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业主单位,要求与库区下游人员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地下矿山严防地表洪水倒灌井下和泥石流掩井、透水淹井等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挡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检查维护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矿井观测,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停产撤人。尾矿库要注重坝体、排洪排水、排渗和尾矿堆存情况检查,对停用库、无主库和已闭库尾矿库由业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