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安委办要求强化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2017-02-14 10:58:58   浏览量:

   近日,市安委办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提出要求,各产煤县要落实对停建待整合和关闭煤矿的包保责任和盯守责任,严格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一是严把验收程序。对节后需复工复产的思南县文家槽煤矿,明确要求思南县成立县级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人员、职责、验收检查标准和内容。
     二是严格遵守验收标准。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复产复工,生产矿井证照不齐(失效)、建设矿井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五职矿长”以及管理机构不健全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未配齐的,未对下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驻矿安全员派驻不到位的;超层越界开采、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未按批准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边建设边生产的;通风系统不完善、系统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风或无风、微风作业的,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用危险方法开采各类保安煤柱的,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开采防隔水煤柱的,防治水机构、人员、装备未到位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的煤矿防灭火系统和防灭火措施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硐室支护材料、方式、强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真实以及数据监控不可靠的;井下机电和提升设备不完好,存在失修、失检、失爆等现象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
     三是严肃检查验收纪律。严格执行“谁组织、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 验收人员必须深入煤矿井上井下,对照规定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下达执法文,确保通过验收的煤矿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